最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起草了《关于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其中一条有关“限高”的内容引发关注——“县城新建住宅以6层为主,6层及以下住宅占比应不低于75%。县城新建住宅最高不超过18层。”
《征求意见稿》发出后,住建部汇总梳理了相关意见建议,并举办座谈会,邀请专家学者、普通居民代表等研究修改完善相关政策。
会上,不少代表提到这样一个观点:“高楼并不意味着现代化”。支持“限高”的考虑,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消防安全。“县城居住建筑高度与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是一条重要原则。”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顾问总建筑师刘燕辉说,我国很多县城消防车云梯高度在50米左右(约17层楼高),且地形、周边设施等可能导致实际抬升高度下降,限制县城住宅高度是保证消防安全的重要举措。
——维护成本。相比低层住宅,高层住宅对二次供水、电梯等维护技术要求更高,且会增加成本。
——长远发展。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党委书记张悦认为,《征求意见稿》相关举措有利于转变过去以房地产开发为主导的模式,避免追求短期效益,推动县城建设绿色转型。
一些居民关心,“限高”之后,一定面积土地上能盖的房子少了,会不会推高房价?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会长柴强分析,一来,房价变化主要取决于供求关系,从当前供求关系来看,一二线城市人口流入较多,存在房价上涨压力,而三四线城市房子库存压力较大,县城“限高”推高房价的可能性不大;二来,与大城市不同,县城房价中的土地成本占比相对小,建设成本占比相对大,如果建高层建筑,建设成本明显比低层高,“限高”降低了建设成本,虽然可能对地价有一定影响,但对冲之后,可能不会推高房价;再者,从长期运行看,6层及以下住宅有利于降低房屋后续运行维护费用。
还有居民提出,东部的县城和西部一些偏远县城的经济体量不同,政策应充分考虑区域差异性、合理确定适用范围。其实,《征求意见稿》已经提出,“各地要按照本意见要求,根据本地区县城常住人口规模、地理位置、自然条件、功能定位等因素明确适用范围,特别是位于农产品主产区、生态功能区的县城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开展绿色低碳建设”“确需建设18层以上居住建筑的,应严格充分论证,并加强消防应急、市政配套设施等建设”。也就是说,《征求意见稿》并非要求所有县城都“限高”。
住建部表示,将认真研究吸收公众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文件内容,联合有关部门印发实施,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持续提升县城绿色低碳建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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