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在决策层的重视下,大城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明显加速,有望成为解决大城市新住民住房问题的重要渠道。
11月23日,上海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计划新增建设筹措保障性租赁住房47万套(间)以上,达到同期新增住房供应总量的40%以上;到“十四五”末,全市将累计建设筹措保障性租赁住房60万套(间)以上,其中40万套(间)左右形成供应,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困难。在此之前,已有深圳、广州、厦门、成都、武汉、杭州、苏州、南京、合肥、天津等城市公布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或征求意见稿。
各大城市之所以如此踊跃,重要因素之一是中央层面的力推。自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增加土地供应和保障性住房供应后,6月底,国务院公布《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下称《意见》),为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提出了基础制度和支持政策,突出住房的民生属性。10月,住建部召开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现场会,进一步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面向无房新市民、青年人,不设收入线门槛,并肯定了福州、上海、杭州、广州、厦门、西安等城市的经验做法。
众所周知,过去数年间中国大城市房价接连上涨,特别是人口净流入较多的地区。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在全国总人口增幅很小的背景下,深圳、广州、杭州、合肥、苏州、成都、武汉等大城市十年来人口净流入达数百万之多,而这些城市正是房价偏高地区,且涨幅远超当地社会平均工资。
大城市房价偏高除了人口不断涌入外,住房尤其是保障性住房供应的不足也是重要因素。有统计显示,近年以低房价见称的鹤岗,总人口不到100万,“十三五”建设了9万套左右的保障性住房,数量上与南方某两个人口逼近两千万的一线城市接近。
部分大城市此前为何对保障性住房热情不高?缘于保障性住房与地方财政的争利性。数据显示,2020年全国土地出让金8.4万亿,有14个城市超过千亿元,一旦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势必影响商品房销售、抑制房价上涨,从而降低土地出让金收入。当然也与缺乏统一的明确的相关政策支持关系密切。故上述《意见》对土地政策、审批流程、税费以及水电气价格优惠、金融支持等都作出了明确要求,并表明中央补助资金支持。
事实上,解决好大城市的住房突出问题,尤其是为房价偏高或上涨压力较大的城市里面的新市民和青年人提供住房保障,既是社会问题,也是发展问题。当地方政府逐渐认识到高房价弊大于利,以及在中央层面大力推动下,以租赁住房为代表的保障性住房提速就是大势所趋了。
至于备受关注的租金问题,大部分城市均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接受政府指导”,规定在市场租金的90%左右;不少城市则从需求端出发,针对新市民、青年人、城市基本公共服务人员和人才类的租房需求,进行租金标准的区别。
值得一提的是,国家要求大城市在“十四五”期间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占新增住房供应总量的比例应力争达到30%,既能保障有力缓解大城市新住民的住房问题,也不会过度冲击商品房市场,而是房地产投资规模的一种补充,可改善住房结构,支撑经济增长。
相信未来在大城市加码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的背景下,年轻人能住有所居,不为高房价所累,从而全心投入工作、生活和消费,既有利于社会公平,也能促进经济发展、提振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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