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社会中,在人们的认知里,都存在这样的一个概念,那就是独生子女全额继承父母的房产那是天经地义、理所当然的。但在法律面前,真相却未必如此。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如今生于四五十年代的人已逐步进入老年,而他们的子女中不少都是独生子女。父母过世后,房产纠纷屡见不鲜。那么独生子女真的无法全部继承父母的房产吗?
一、独生子女能否全额继承房产?
事实上,如果独生子女的父母逝世但没有留下相关的遗言或者遗嘱,房管局是不会将房产直接过户到独生子女的名下的。因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则: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但是没有遗嘱时,遗产的第一顺序人分别有:配偶、子女和父母。
二、独生子女怎么继承逝世父母的房产呢?
依据司法部发布关于废止《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通知,继承房产、分房遗言、赠与房产、涉外涉港澳台房产所有权转移等有关房产登记事项可以不必公证了。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请求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资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资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资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1、遗嘱继承或遗赠
提供被继承人逝世证明、遗言、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证明等资料申请房子过户登记。
2、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又有三种途径:
(1)协商继承
也就是全部继承人之间如果能协商一致达成不动产分配协议的,可以提交被继承人逝世证明、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以及其他必要的资料请求房子过户登记。
(2)公证继承
也就是被继承人逝世后,继承人请求继承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请求处理房子过户登记。
(3)诉讼继承
全部继承人之间不能协商一致或无法取得继承权公证的,则需要到法院提起继承纠纷之诉,待法院判决、调解后,持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请求房子过户登记。
三、如果连遗嘱都没有,可以怎么办?
如果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可以到派出所出具个证明:继承人本人没有兄弟姐妹,被继承人的父母也死亡的证明。
只要公安机关出具的有亲属关系的户口证明情况,就能证明这个孩子是唯一合法继承人,然后到法院打个确认之诉,确认房子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归继承人所用就可以了,法院确认出判决书,到房管局就可以顺利过户了。
由此可见,有些事情不像我们以为的那样想当然,提前了解并做好措施,可避免麻烦和纠纷。虽然中国人总认为立遗嘱不吉利,其实,年迈父母在身体尚健康时,如能立个遗嘱,也是给子女省事。子女和父母商谈立下遗嘱,也并非不孝顺。最后小编也希望天下的父母都有一个健康的好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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