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2日宣布,决定对个人住房交易环节的税收政策作出调整,降低住房交易税费。
首套房契税税率下调至1%
两部委明确,自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同时,为加强税收优惠政策管理,要求首次购房证明由住房所在地县(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出具。
此前,普通住宅契税为总房款的1.5%。以购买90平方米普通住房为例,均价1万元/平方米的住房总售价达到90万元,以前契税要交13500元,11月1日以后购房只需要交9000元,节省了4500元。
2印花税、土地增值税暂免征收
两部委明确,自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此前,印花税率为0.05%;土地增值税则根据房子面积大小实行不同的税率。 "这是多年来政府高层首次在房地产问题上出现对于交易环节税费的放松,并明确提出鼓励购房。"招商证券经济分析师胡鲁滨表示。对售房者来说,更是极大利好。11月1日后,他们就不用缴纳印花税和被征收土地增值税这两项税费了。
除了税收政策外,地方上的救市行为也得到财政部高调支持,财政部明确表示,"地方政府可制定鼓励住房消费的收费减免政策。"
商贷利率下浮幅度扩至0.7倍
中国人民银行22日宣布,决定扩大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浮幅度,加强对个人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金融支持。自10月27日起,金融机构对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提供贷款,其贷款利率的下限可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
一银行房贷部人士表示,上述政策较以往最大改变在于降低了银行执行的优惠贷款利率。之前,各家银行可执行的优惠贷款利率相当于贷款基准利率的0.8倍。目前央行执行的“贷款期限在5年以上”的贷款基准利率为7.47%,之前银行可执行的最低贷款利率为6.3495%,新政出台后,银行可执行的最低 贷 款 利 率 则 降 至5.229%。
首次购房首付比例下调至20%
自10月27日起,金融机构对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提供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
该政策取消了之前对购买第一套房(普通住房),住房若在90平方米以上,最低首付款至少三成的限制。新政实施后,居民首次购买普通住房,最低只需支付两成的首付款。
公积金贷款利率再降0.27%
同时,中国人民银行还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各档次利率分别下调0.27个百分点。
另据介绍,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后,五年期以下(含)由现行的4.32%调整为4.05%,五年期以上由现行的4.86%调整为4.59%。
汶川地震灾区居民灾后购置自住房的贷款利率下限、最低首付款比例和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优惠政策保持不变。
财政部明确支持地方政府救市
国务院在上周末分析当前经济形势,安排部署四季度经济工作时提出,“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降低住房交易税费,支持居民购房”。
目前杭州、西安、长沙、厦门、上海等城市纷纷出台楼市救市措施,主要包括放宽第二套房贷款、减免购房的相关税费、为购房者提供财政补贴、延长还款期限、调高公积金贷款上限、购买商品房可办理户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