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项旨在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保障性政策,经济适用房良好的初衷为什么在实际操作中屡屡被演绎出相反的效果?作为一项基本的住房保障措施,经济适用房如何才能回归其保障民生的轨道之上?
经适房违规现象频发的症结何在?
随着近几年国内房地产市场的升温,房价的节节攀升使得房产成为时下中国人眼中最“稳当”的保值、增值资产,而经济适用房与普通商品房之间巨大的价格差无疑成为一块诱人的蛋糕。
在利益的驱动下,经济适用房分配环节的申报、审查、摇号首当其冲成为了众人“角逐”的目标。无论是武汉经适房的6连号,还是湖北老河口市的14连号,无一不是在分配环节被人做了文章。
分配环节的问题,同时引发了使用环节的连锁反应。为了保障经济适用房的社会保障性,国家规定经济适用房不得出租,并且在经济适用房的出售商业设定了5年的期限。但由于监管执行难度较大,使得部分染指经适房的非保障人群利用经适房赚取租金和房价差的情况屡屡出现。回龙观、北苑、三环新城……在北京南北近郊的几个大型经济适用房社区里,经济适用房被随意租售的情况早已不是新闻。
除此之外,由于经适房建设只是一种社会保障性建设,某些地方政府在经济适用房的规划和建设上也是因陋就简,一些经适房配套设施不健全、地段偏远,一些经适房定价偏高,从而导致弃购现象的出现。
更有甚者,为了赚取经适房与商品房在建设用地上的巨大价差,一些开发商利用监管和政策的漏洞,在经适房的土地上建起了商品房,“郑州经适房改建别墅”“南阳官办公司用经适房指标开发商品房”都是比较典型的例子。
经济适用房暴露出的问题,一次又一次挑战着公众内心的社会公平感。原本用于保障弱势的经济适用房开始被有些人戏称为既不“经济”也不“适用”。一些业内的专家甚至开始质疑经适房的效益与公平,提出了经济适用房的存废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