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返租销售广告将被严查
国家工商总局等4部门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处置非法集资活动中加强广告审查和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将对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广告加强审
国家工商总局、中国银监会、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联合发出的这个通知要求,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以吸收存款、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形式,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活动,不得以任何方式发布广告。含以下内容的8类禁止发布的广告将被严查:
●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非金融单位和个人以支付或变相支付利息、红利或者给予定期分配实物等融资活动;
●房地产、产权式商铺的售后包租、返租销售活动;
●内部职工股、原始股、投资基金以及其他未经过证监会核准,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的活动;
●未经批准,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的活动;
●地方政府直接向公众发行债券的活动;
●除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发行的福利彩票、体育彩票之外的彩票发行活动;
●以购买商品或者发展会员为名义获利的活动;
●其他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社会集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