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近一个月时间,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公积金业内权威人士透露,首批试点城市30个,基本上一省一个,北京、上海等大城市悉数在内。
但各地方政府的申请积极性,并非完全一样高涨,甚至有些地方政府根本无意申请。“由于各地公积金中心的资金状况不尽相同,有些地方的公积金资金使用率一直很高,不少城市近几年公积金出现‘入不敷出’的情况,对这些城市而言,使用闲置资金贷款,就变得没有太大实际意义。”中国社科院经济所研究员汪利娜表示,贷款安全性也是地方公积金管理部门非常担心的,但申请的主体不是公积金中心,而是资金需求迫切的地方政府,这里面有许多问题需要谨慎处理。
相关公积金业内权威人士指出,重点不是确定试点城市,主要在于确定每个试点城市的试点模式,试点城市申报的重点则是围绕自身城市公积金和住房保障等因素的具体情况,进行针对性的试点模式设计,征得中央有关部门的审核。《意见》并没有给出公积金试点保障住房建设贷款实施的具体操作方式和运作模式,需要各地试点城市在试点申请中给出一个所谓的“地方模式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