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主汛期的到来,临沂城市排水系统将迎来一场场强降雨的挑战。为确保城市排水系统畅通无阻,临沂建设部门将直接或间接向排水的工地征收城市污水处理费。
据了解,随着我市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建筑工地排水量激增,而临沂市建筑工地排水是经临沂市排水管网直接进入了城市污水处理厂。由于排水中含有大量施工泥浆、泥沙等,极易造成排水管道堵塞,不仅增加了污水处理量,提高了污水处理成本,同时还对城市排水设施安全运行造成了极大危害。
临沂市住建委规定,凡直接或间接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水的工地,均应缴纳城市污水处理费。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解释说,污水处理费属于非税收入,将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纳入同级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具体收费标准,兰山区按照《关于调整临沂市城市供水价格的通知》文件执行,其他各区,执行各区物价部门的收费价格。
另外,住建委还要求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应办理建筑工地《临时排水许可证》方可排水,凡未取得《临时排水许可证》的,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将不予核发建设施工许可证、不得竣工验收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