谋划后的疯狂
胆量一旦畸形,就向愚蠢靠拢。他们商定在银行附近寻机抢劫提款人,为此进行了分工,周某与尤某负责踩点和驾车接应,邵某和吕某负责近身抢劫,一旦对方反抗就用匕首捅,把钱搞到手后回窝分赃。
作案当日,他们在临沂市区饭店饮了两瓶白酒,到临沂批发市场选购了两把同型号的匕首,四人分乘两辆无牌摩托车,顺着公路从临沂西部绕一大圈,向北驶入了枣沟头镇,沿着永安路向东驶来,在公路不远一家银行附近停车。
周某装作打手机,跟着受害人走进了银行,看到他将一摞现金放进胸前内衣,便对同伙做出了盯住此人的手势,受害人骑上自行车上了公路,两辆摩托车紧随其后,至行人稀少路段,摩托车刮倒了自行车,受害人摔在公路上,尾座上的邵某和吕某上前搜钱,受害人不顾一切的护着前胸,抢劫者一时无法得手,邵某掏出匕首乱刺,这时看到行人靠近,只得跳上摩托车逃离,吕某慌乱中将身上的匕首落在了现场。
从此,四人隐姓埋名各奔西东。两千个昼夜之后,案情终见天日,冤魂得以昭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