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日照市保障性住房的质量水平,近日,市质监站成立了专项检查专家组,对日照市保障性住房部分抽查工程进行了检查。
本次检查主要包括:对工程施工、监理资料的检查;工程实体质量的检查;施工、监理项目部质量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质量行为的检查。检查对发现的质量问题下发了质量整改通知书,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监督。
据了解,近年来,日照市加大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力度。据统计,今年1至6月份全市已经报监的保障性住房单位工程近百项。
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在对中低收入家庭实行分类保障过程中所提供的限定供应对象、建设标准、销售价格或租金标准,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保障性安居工程主要是指城市的廉租住房、城市的经济适用住房,也包括在一些林区、垦区、煤矿职工的棚户区(危旧房[1])改造、游牧民定居工程。
从今年开始,党中央、国务院提出了要扩大农村危房改造的试点工作,所以我们把解决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的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解决林区、垦区、煤矿棚户区的改造问题、游牧民定居工程和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统称为保障性安居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