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金板子木业大楼”。
破桌子上堆着几个有霉点的西红柿,旁边是一缕韭菜,几个剩馒头裂开了口子;里屋的小床上,横放着几床破被子,祖孙三人每晚便挤在上面。整个屋子散发着强烈的霉味,令人难以鼻息。
门外露天处,支着一口小锅,旁边散落几块煤球,这便是“厨房”。锅里盛着面汤,是祖孙三人吃剩的午饭,已落入雨水。这家人最值钱的三轮车停在门口,两个小孩正在爬上爬下。
“爸爸不知道去哪了。”稍大一点的男孩回答;“不知道。”小女孩头摇的像拨浪鼓(范海峰离开时她还未记事)。对于记者关于爸爸的询问,两个小朋友如此回答。
短短的接触,记者察觉出老太太性格中的倔强,她拒绝记者拍摄废品堆的请求,或许怕窘迫的生活,被外人所嘲笑,影响孩子们的生活。
“这个小屋,我们也快住不成了。”老太太说。据了解,该处厂房已被兰山区人民法院拍卖,买主已数次知会祖孙三人搬家。据了解,范海峰失踪前曾有一处房产,也已被法院查封。厂房不能住了,祖孙三人将在这个冬天无处安身。
希望:法律规定拍卖所得需留抚养费用
据知情人告诉记者,近日,兰山区人民法院已将范海峰名下被查封财产拍卖,共拍得人民币600余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热心的法律人士告诉老太太,由于范海峰的两个孩子尚未成年,依法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在其父亲财产拍卖所得中,保留出抚养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