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有句话,人生就是一本本的日历,从第一页翻开的那一刻起,你就必须不停地翻下去,一直到你再也翻不动它的那天为止。所以当我们回顾历史的时候,其实就是在日历牌上,“按图索骥”,找到那个代表某天的数字,来扩展那一天留给我们的所有记忆。
许多人都有在日历牌上记事的习惯,我也有,每到年终,我总要把日历牌一页一页地翻回去,看看这一年,都做过什么,都经历过什么,或者错过了什么。
2011 年的楼市经历了诸多的坎坷与波澜。无论是购房者,还是开发商,每一个置身于这个社会的人都或多或少地体会到了房价涨跌的味道。这一年,限购政策的效果终于威力四射,《大史记》政策读本将会透彻分析;这一年,房地产市场一路颓势地走到了冬天,《大史记》市场读本演绎跌宕起伏;这一年,购房者愤怒抗议房价下跌,中介公司黯然关店退场,代理公司“劝降”开发商,《大史记》事件读本回放每一份惊心动魄与黯然神伤;这一年 ,那许多跟房子有关的人组成了一张表情凝重的“脸”,《大史记》人物读本会详实记录。
政策无疑是2011年房地产市场的“大牌导演”。限购、限贷、限价,让房地产市场的温度一步步降到了冰点。也让那些曾经悲叹“有生之年见不到房子降价”的购房者们看到了房价下降的迹象。《大史记》政策读本再现2011年的那些给力文件,给我们的记忆留下一个完整的剧本。
如果说今年的调控与往年有一个最大的不同之处,那就是本轮调控中限购令的大面积出台和使用。通过一纸限购直接约束购房者的买房资格 ,即使你家财万贯也难于出手,这可谓史上最严厉的调控政策 ,直接影响了全国各大城市的成交量,对于今年地产的整体降温功不可没。
限购开始 “新国八条”携限购出场
追溯限购应从2010年4月开始,首都北京的楼市限购令是全国首例,几个月之后,这股限购潮开始向全国其他城市迅速铺开,到2010年年底时,全国出台限购令的城市已经超过20个。今年1月18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杨焕彩在当天召开的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向记者明确表示,济南和青岛接下来也要实行限购,且相关政策已在研究当中。三天之后,济南出台了地方限购令,业内纷纷猜测,下一步就将是青岛,限购风声从四面八方刮了过来。
1 月26日,“新国八条”正式出台,为今年房地产市场定下基调,标志着楼市进入“限时代”。1月28日,青岛市正式出台限购政策,规定自发布之日起至 2011年12月31日,在市区范围内实行住房限购措施——本地家庭已有一套住房的,在规定时间内限购1套住房,已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暂不允许购房 ;无房产的外地家庭如能提供一年以上社保或纳税证明,限购一套,不能提供以上证明的暂不允许购房 ;已有住房的外地居民暂不允许购房。
楼市记忆:限购传闻催生了突击购房潮,传闻后一周即1月19日~25日的交易量达到3548套,环比增幅达83%。限购出台后市场响起紧急刹车声,2月份住宅成交环比下降77% ,七区多地甚至开始出现零成交,直至四五月份也未曾好转,降温十分明显。
限购铺开 四十余城市齐限购
“新国八条”出台当月,济南、青岛、郑州、太原、武汉、长春、合肥、昆明、南昌等城市陆续出台了地方版限购令,这是继去年金九银十之后的第二波限购令颁布高潮。无疑,这是响应“国八条”中“针对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在一定时期内,要从严订立和执行住房限购措施”的指令。此轮限购潮之后的三个月内,贵阳、成都、沈阳、佛山、金华、呼和浩特、乌鲁木齐等城市也相继加入限购队伍。截至今年4月份,包括29个省会城市及直辖市在内的40个城市实施限购。
此轮限购潮进行了半年之后,国务院再次下达指令,要求全国其他尚未出台的二三线城市实施限购。2011年7月12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时,要求尚没有出台限购政策的、房价上涨过快的二三线城市,接下来也要采取必要的限购措施。据悉,选择新一轮的二三线城市限购名单,将主要依据房价涨幅和房地产开发投资增幅这两个指标。8月25日,台州市也加入限购行列。
楼市记忆:限购令实施的近一年时间里,全市乃至全国的新房成交速度明显下降,存量房数量稳步上升。上半年青岛市存量房数量已经达到7万余套,到了下半年临终时数量级上升到十万级别,达到了空前的13万套。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各大城市的存量也不断上升,存量去化时间最长达到了16个月。
限购继续 限购令到期 政策要继续
从国务院隔三差五强调调控政策不放松的口气中,业内对限购政策的取消并不抱太大希望。10月份发生在限购城市佛山市的一场“朝令夕改”的剧目再次加重业内对限购继续执行的猜测。10月11日上午,广东省佛山市住建局在网站发布公告称,自10月12日起放宽限购条件:已办理房地产权证超过5年(含)的住房产权转移,不纳入限购范围;允许佛山市户籍居民家庭增购一套7500元/平方米以下的住房。由于这是全国第一个放宽限购政策的城市,发布之后即引起业内关注。但在当天23时24分,住建局又在网站上称暂缓执行该政策。这次“朝令夕改”让业内看到,哪怕是有限放松限购也并非容易。
12月3日,住建部有关人士称,会知会各地政府,将限购令延期。目前,在全国40余个颁布实施限购令的城市中,海口率先表态限购令不放松。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政策松绑的可能性微乎其微,限购令尚不具备退出条件几乎已成各方共识。
楼市记忆:自各个城市实施限购令以来,房地产价格经历一年的销售萎靡后,在多地出现了较为明显的松动,这与开发商不再对限购取消存有侥幸心理、期望快速出货不无关系。据中国指数研究院12月1日发布报告显示,全国百城住宅均价已连续3个月环比下降,且降幅有所扩大。
相关链接 调控房价政策多多
1、房产税试点启动
2011 年1月27日,上海、重庆两市相继宣布,自28日起将对符合征收条件的住房按规定标准征收个人住房房产税,并公布了征收细则。上海市将针对家庭二套及以上住宅、外地人的住宅征收,税率为0.6%;重庆将针对主城区内的别墅、高档公寓、家庭二套及以上住房以及外地人的住房,按照0.5%~1.2%的税率征收房产税。这是全国首批进行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的城市。
2、房价调控目标一季度公布
今年1月,国务院在研究部署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时要求,各城市人民政府要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据住建部统计,截至3月31日,全国657个城市中,已有608个城市公布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公布率占92.5%,另有49个城市没能按期完成公布调控目标。这些目标分别以GDP和人均可支配收入涨幅、以居民住房支付能力为参照,或规定具体涨幅上限,只有北京明确年度调控目标要稳中有降。
3、一房一价
3 月16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规定从5月1日起,商品房销售必须明码标价,开发商需要公开的资料包含预售许可证、土地性质、土地使用起止年限、套内面积、优惠折扣、每套商品房销售状态、楼号、楼层、房号、每平方米单价、每套销售总价、物业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等超过30多项内容。
时间节点
1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再度推出八条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被称为“新国八条”。其中规定,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在一定时期内要从严制定和执行住房限购措施。
1月28日,青岛市限购令正式出台,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到2011年12月31日,在市区范围内实行住房限购措施,已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暂不允许购房。
12月初住建部有关人士称,日前知会地方政府,对于限购政策将要于2011年年底到期的城市,地方政府需在到期之后对限购政策进行延续。
加息限贷都很无奈
2010年结束时,央行已经先后进行了两轮加息以及数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2011年的三次加息印证了这是一条跨越了两个年度的加息通道。强烈依附银行的房地产市场受到这轮加息潮最直接的影响,买卖双方均未幸免。
购房者加息提首付买房困难多
购房成本一加再加
自去年10月进入加息通道之后,央行在2011年三度上调存贷款利率,经过这三次调整,5年期以上的贷款利率再度破七,由年初时的6.40%调至当前的7.05%。
第一次加息于2月9日开始执行,金融机构一年期存贷款基准利率分别上调0.25个百分点,5年期以上贷款利率由原来的6.40%上调至6.60% 。在岛城房地产调控政策落稳之后,央行进行了第二次加息,规定自4月6日起,一年期存贷款基准利率各上调 0.25个百分点,5年期以上贷款利率上升至 6.80% 。最近一次加息发生在下半年,自7月7日起,一年期存贷款基准利率各上调0.25个百分点,5年期以上贷款利率也有了新突破,达到了 7.05%。
楼市记忆:加息并非单纯的金融行为,因为按揭购房的老百姓们直观地感受到了购房压力。而自去年10月份进入加息通道后央行已经5次加息,接下来的加息预期让购房者的心理压力无形中增大。
首套房“大势已去”
政策简述:以往房地产调控的信贷政策总是冠名差别化信贷,对于二套以上的房产进行贷款限制,而今年首套房也不再被顾惜。随着央行今年2月份第一次加息 ,对于首套房特有的8.5折利率优惠也正在淡出房地产市场,春节之后买房的首套房购房者已经难以觅到任何利率优惠,至此,自2008年开始出现的针对首套房贷款利率优惠全面止息 ;到了5月初,浙江的部分城市将首套房的首付比例提升至40%甚至50%,暗示着针对首套房最低30%的首付标准也开始提高;5月 10日,农行青岛分行开始执行首套房贷利率为基准利率上浮10%的政策,针对首套房的信贷紧缩开始出现在岛城市民的身边。
楼市记忆:调控为购房者减缓了因房价上涨而增加的买房成本,但首套房首付款和利率的提升,再次将买房成本提升。首套房受到优惠待遇的大势已去。
开发商银根紧缩极度缺钱
回顾2011年已过去的11个多月,央行在不断公布加息和上调存款准备金率。截至12月6日,经过前六次的上调和最近一次的下调这七次综合调整 ,大型金融机构的存款准备金率已经达到了21% 。实际上,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已不再陌生,早在去年全年,对通胀的预期之下央行已经先后进行了多次存款准备金率的上调 ,由2010年年初时的15.5% 调至年末时的18.5% 。今年前6次“升准”使大型金融机构的存准率在6月14日达到了21.5%的历史高位,而后 12月5日首度下降0.5%。
存准率的提升,标志着在市场上流动的货币减少,对房地产的影响是个贷的缩减,以及房企融资难度提升。“升准”被看作是房地产融资变难的讯号,相反,央行最近一次的“降准”,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货币供应量,理论上有利于开发商获得开发贷款,有利于购房人获得银行按揭贷款的支持。但两年来存准率的11次提升已经将这一指标推至历史高位,一次“降准”能够达到的缓和效果实在有限。业内人士认为,在房地产宏观调控的大背景下,此次"降准"给开发商和购房人带来多大的资金支持实属未知,因为银行的风险压力指标也影响着贷款额度,在当前多城市房价已有明显降幅的大环境下,此次降低存款准备金率起到的缓和作用实在是杯水车薪。
楼市记忆:1年六次“升准”,将开发商的融资渠道一点点压缩。克尔瑞评论员胡超研究A 股房地产上市企业三季度报告发现,开发企业总体资金状况已经下滑到警戒线附近。“今年三季度,房企货币资金短期债务比为1.07,几乎已经到了临界点上,短期资金压力巨大。除了销售遇阻之外,造成如此压力的原因还有当前紧缩的货币政策使房企融资难度加大,特别是很难从常规银行途径获得长期借款。房企不得不借道融资成本较高的短期委托贷款和信托等方式,使得短期还款压力激增。”
微博观点买卖双方都很无奈
@ 孙海:今天听到一个劲爆消息:某品牌楼盘降价促销,开发商承诺前期客户可以换房。其实这个承诺说了也白说,因为购房者要自己承担贷款首付比例及利率提高的问题 ,这对于多数购房者来说,是一道道实实在在的坎 !于是乎,前期客户只能无奈地看着该盘高调降价。
@ 沉默荒野:对于我们开发商来说,限购不算是最狠的,资本融通的渠道趋窄最要命。我已经切身感受到了,原本顺畅的渠道变得不那么顺畅,就连最廉价的银行信贷也障碍重重。昨天合作银行通知几项贷款暂不放贷,只能付更大的代价另寻资源了。
@ 徐伟钊:首付利率都上升,买房更难了。合理吗?
相关链接2011年存款准备金率调整一览
1月20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2月24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3月25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4月21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5月18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6月20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12月5日起,下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存款准备金率从 21.5% 下调为21% 。这也是央行自2008年12月25日下调存款准备金率以来 ,3年来首次下调存款准备金率 。
时点节点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月2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了新的“国八条”,其中再次强调了差别化信贷政策,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此前二套房贷款首付的最低标准为50%。
春节前后,全国多家银行已经接到了取消首套房贷款利率优惠的通知。节后首套房贷款将不再享有优惠,此前的7折、8.5折等常见优惠淡出市场。
继央行宣布加息之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月9日发出《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要求从2月9日起,上调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其中,5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0.20个百分点,由4.30%上调至4.50%。
“千万”保障全面开工
今年年初颁布的“国八条”再次强调要落实保障房的安居政策,并量化性地要求“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保障性住房首次有了明确的建设目标 。
立军令状 1000万套任务出炉
自 2008年底开始,保障房就开始较大批量地出现在市场之中,据统计,截至2010年底,全国开工建设的保障房已达1400万套。本轮房地产调控中保障房成为调控主力,在1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就强调,各地要通过新建 、改建、购买、长期租赁等方式,多渠道筹集保障性住房房源,逐步扩大住房保障制度覆盖面。保障房成为调控房地产市场的又一利器。紧接着在2月2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和“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中,再次明确了 2011年和今后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目标任务:今后5年将建3600万套保障性住房,覆盖率达到20% ;2011年的保障性住房开工建设目标位 1000万套。
今年的1000万套保障房目标已经出台,并于2月24日正式成为一纸军令状,在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上,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与各省区市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签订了201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责任书,保证将国土资源部下达的 1000万套保障房目标分配到各地市。
楼市记忆:保障房建设目标几乎与限购令同时到来,让本轮调控显得异常严厉。有业内人士指出,保障房建设需要大量财政支持,而地方经济对房地产的依赖性将会进一步显现。
限期开工 中央台公布各省保障房施工进度
中央下达1000万套保障房建设目标至各地市之后,各省也陆续公布了今年的保障房目标。青岛今年计划投入建设9000套以上保障房,并将目标分配到各个区域,要求在建保障房在2年之内竣工。为了配合保障房建设和使用,自2011年4月1日起,青岛有限地放宽了保障房的申请标准。
今年6月29日,青岛公布了2011年首批保障房源,包括6个经济适用房项目和1个限价商品房项目,共计1724套经济适用房源和33套限价商品房源。截至上半年,青岛保障房房源公布了1757套。下半年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再次公布一批保障房房源,这第二批保障房源于10月17日面世,包括3个经济适用房项目和1个限价商品房项目,共计4681套房源。在今年的8月初,中央台公布了各省保障房施工进度排行榜,详细列明了各省今年公布的任务、截至当前完成开工的套数以及开工率,并依据开工率指标进行排序。排名第一的陕西省,截至7月初已经超额完成了今年47.43万套的开工任务,完成率达101%;排名最后的是湖南省,上半年结束时其仅开工16万套,开工率为36.49%。山东省截至7月底共开工建设26.77万套,今年的33.2万套的开工任务已经完成了80.6%。
楼市记忆:青岛的两批保障房房源、合计6438余套保障房已经公布并上市销售,在房地产市场全面被调控的情况下,业内人士认为,加入保障房建设将是房企未来发展的另一条出路。
任务检索 青岛保障房开工提前完成任务
上半年,全国各省市保障房开工率基本在50%以上,其中陕西、辽宁、宁夏、山西、安徽、山东等省市上半年开工率均在80%以上。进度较慢的省市为湖南、上海、广东、福建,开工率均在60%以下。
青岛市的开工情况相比全国平均水平来看属于比较快的城市,据统计,青岛今年计划开工的23148套保障房已于6月底之前实现全部开工。其中在3月份开工的 3600余套公租房的辛安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是今年以来全国开工保障房项目中最大的公租房项目;在7月份开工的3797套公租房、6253套限价房的白沙湾保障性住房集中建设项目,又是今年以来全国开工的保障房项目中最大的一个综合项目。再加上其他保障性项目的加入,上半年青岛已经全面完成今年的开工任务,开工时间比国家和省政府的要求分别提前了5个月和3个月。
据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计,截至9月底,全国已开工的保障房共986套,已完成年度计划的98%,离今年1000万套保障房目标仅有一步之遥。10月底,今年保障房建设目标全部完成。
楼市记忆:去年全国计划建设保障性住房580万套,实际完成情况并不乐观。今年1000万套的目标提前完成,业内人士认为开工指标更容易实现,具体建设情况要待后期观察。
业界观点 高开工率只是开始
年初公布保障房建设目标时,此轮调控的力度之大已经深入人心,包括限购令在内的调控政策如同组合拳。但就保障房单项政策来看,其对商品房市场的影响并不如其他政策那样直接。“国家目标是保障房20%的覆盖率,这意味着80%的市场需求依旧需要商品房来满足。而且保障房的建设需要巨大的财政支持,地方财政对房地产行业的依赖程度更加大。”业内人士吴云海认为。
即使青岛于4月份在一定程度上放宽了保障房申购标准,但业内人士刘博认为仍然没有解决社会上“夹心层”的买房问题:“收入五六千元以上的可买商品房,收入2000元以下的可申请保障房,中间断层的买房问题仍没有解决。”
而全国1000万套保障房开工率实现的喜讯,也并不意味着千万套开工目标实现就皆大欢喜。“从数据来看,上半年全国保障房开工率约57%,而到了三季度末,快速上升至98%,三季度完成全年开工量的41%。”克尔瑞评论员高岗说,按照正常项目的立项、审批、融资、拿地、设计、建设等流程来走,需要很长的时间,因此各地只好在开工上多下些功夫,完成的是开工的目标而不是竣工目标。“在‘1000万套’和‘开工’被具化的背景下,各地均把目光锁定在‘开工’ 上。但做大型民生工程,仅有指标是不够的,因为保障房最终是要满足群众特别是低收入群众住房需求。”
时间节点
3月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说,今后几年,我国将继续大规模建设保障性住房,其中2011年要开工建设1000万套。
今年财政部已两次下拨中央补助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共计437亿元。其中,廉租住房补助资金117亿元,公共租赁住房补助资金 210亿元,城市棚户区改造补助资金110亿元,用于支持各地棚户区改造以及相关基础设施建设。
中央和省下达青岛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指标为22460套(户),其中,廉租房、公共租赁房、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指标为20900套。目前,青岛市已落实各类保障性住房23950套,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建设任务。
婚房新解争议不断
婚房一直作为购房主力军,无论调控政策如何严厉,都不曾影响这一刚需群体对一套属于自己的住房的渴望。婚姻法新司法解释出台之后,婚前所购房产的归属问题有些许细节上的变化 。当房子价值之大足以作为毕生重要资产之时,这番政策也就足以改变部分人的购房观念。
热议新规 谁掏首付房子归谁
去年年末,《婚姻法》新司法解释的意见征求稿,于房地产市场一派红火之时呈现于我们眼前。从那一刻开始,买房的艰辛之上又加了一项归属权的复杂问题。直至今年8月,在意见稿公布的10个月之后,《婚姻法》司法解释正式公布并开始实施。
新司法解释中与先前实施的《婚姻法》解释最大的不同,在于明确了婚前一方首付房产的归属、婚后一方父母赠与房产的归属等问题 。新司法解释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将产权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可将该房产认定为其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部分贷款作为其个人债务。这就明确规定了婚前付首付并将产权登记于一人名下的一方,该房产就可作为首付方的个人婚前财产,而先前的婚姻法解释并未明确约明一方首付的房产归属。另外,新司法解释还约明,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该房产为一方的个人财产。新司法解释将房子从赠与财产中剥离出来,只要是一方父母出资购买并登记在自己子女一方名下的,即默认为该子女的个人财产。
楼市记忆:新司法解释的支持者认为,法律帮助夫妻完成了“婚前财产公证”;反对者却认为新解释对婚姻中的女方利益考虑不周,对女性严重不公平。
市场特性 众多女性要求房产证加名
因为《婚姻法》新司法解释的出台,不少女性朋友因为有些不放心,一直想劝说老公到房产交易中心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据悉,在《婚姻法》新司法解释出台后的一段时间里,岛城房产交易中心前来咨询房产证加名的数量明显增加。
在针对网友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48%的女性网友选择明确要求男方在房产证上写上自己的名字,其他女性网友虽然也会无条件支持在房产证上加名,但并不会急于行动。记者采访时,正在准备结婚的市民朱女士说,他们的婚房是男友出首付买的,而且男友也曾主动表示过要在房产证上加上朱女士的名字:“房产证加我名字的事,倒是我迟迟拖着。我觉得两个人有感情基础,这个事情我并不那么看重。”在朱女士看来,如果感情好,打算一辈子在一起的话,加不加名都无所谓。调查结果显示,四成男性网友表示坚决不同意在房产证上写上女方的名字,其余近六成男性网友则很爽快地同意为女方加名。
楼市记忆:尽管网络讨论热闹,房产交易中心咨询人数上升,但真正将加名付诸实施的并不多,岛城并未现“加名潮”,其他城市情况也类似,均为咨询多、办理少。单正国律师说,房产证上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就不存在过多的法律争议,但婚姻一定要秉持道德与情感优先的观念,这也是婚姻法的立法精神所在。
购房观念 女性买房比例增加
以往婚房的购买群体中,男方习惯性承担着更多的责任。当下面向刚性需求者开发的楼盘项目中,普遍统计三成销量是被婚房群体消化,而在与客户的沟通中开发商也很明显地发现,大多数婚房都是男方来承担全部或大部分的首付。
在讨论意见稿的同时,网上不少网友已经开始考虑女性在婚姻中如何留有后路的问题 。记者了解到,与男方家庭一起出首付是目前多数人比较认同的解决对策。同时也有不少条件允许的女方家长甚至想争着为女儿付全首付,他们认为房子是不动产,与其让婆家买房,一旦男方日后婚变让自家闺女受委屈,不如婚前为闺女买房,既能为女儿提供保障,也可看做是长线投资。以《海峡导报》8月份所做的调查来看,超过80%的被调查者明确表示,自己的购房计划将会受到新司法解释的影响 ,其中多达55.13% 的女性朋友表示将会避免由男方一方出首付,而是双方共同承担首付。
楼市记忆:新司法解释公布之后,一家项目刊登了一则主题为“女人没房,等于白忙”的广告。这则广告以《婚姻法》新司法解释为背景,借一女性白领的独立形象,来鼓励全城女人买房。考虑到女性购房者的买房实力,该开发商辅以“女人扛得起的房”的买房信息,推出两室的小户型,一方面是考虑总房款低,另外考虑到两室户型宜租,婚后方便处置。
楼市言论 三方议论新解释
对于《婚姻法》新司法解释中关于婚前付首付一方可视房产为个人财产的规定,各方观点不一。
支持者:
@ 睡底的鱼:新司法解释帮助我们完成了欧美国家盛行的“婚前财产公证”问题,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无疑保证了很多中国人的婚前财产,从另一个角度体现了中国的男女平等。
@不吹不舒服斯基:新司法解释犹如社会主义一股清风,有助于纠正目前正日益膨胀的物质风气,那些“宁愿坐在宝马里哭”的物质女将有可能不劳无获。
反对者:
@Mococo:现在家庭中,哪个不是女方在承担还贷、生儿育女、照顾家庭的?女方为家庭的付出和牺牲是不能用财富来衡量的。他的工资还房贷,我的工资补贴柴米油盐,如果来了个小三,他就可以带着房子和小三远走高飞,而我一无所有,这凭什么?
@不靠谱的豹妹:新婚姻法平等吗?结婚多年生完孩子了还要净身出户?人家代孕还给个几万元呢!
中间者:
@ 赵格羽:《婚姻法》新司法解释出台之后,生男生女对于家长的压力变得一样大了。无数家长都表示,为了儿子娶到媳妇儿、为了女儿有一个安乐窝,不管生男生女他们都要使劲给孩子挣房子,压力都很大。
@ 我是苏L:妈妈说,骂新婚姻法不好的女人都是没本事的女人,夸新婚姻法好的男人是准备离婚的男人。正儿八经的家庭哪用得着婚姻法。
时间节点
1993年11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一方婚前的房屋,婚后双方共同使用,经过8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2001年4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婚姻法》进行了修改,其中第18条明确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该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房子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在夫妻离婚时,男方不能分割。
2011年《婚姻法》司法解释(三),首次明确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不是共同财产。明确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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