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临沂市工商部门获悉,按照市政府部署,我市各县区和质监、药监、工商、公安等部门迅速行动,对违法生产销售明胶行为展开了“地毯式”检查整治。
近期,新闻媒体曝光了部分地区个别不法企业使用工业明胶制售食品和药用胶囊的违法案件后,市政府高度重视,为确保全市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4月21日—25日,在全市范围内对违法生产销售使用明胶行为开展专项整治。
据了解,这次专项整治的重点包括8个方面,包括工业明胶、食用明胶生产企业,各类食品生产企业,经营明胶的市场、企业及销售网点,以明胶为原料的药用空心胶囊生产企业,使用成品胶囊的药品生产企业,使用明胶的餐饮服务企业,非法加工生产明胶的黑作坊、黑窝点和媒体曝光的非法使用明胶的问题药品。
市政府要求,在专项整治中,要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负直接责任”的要求,突出重点,举一反三,在突出对明胶生产、销售、使用等领域重点排查的同时,扩大排查范围,消除安全隐患。各县区要对乡镇(街道)、村居开展彻底排查,确保不留死角,重点排查辖区内的生产经营企业,严厉打击制售、使用明胶的黑作坊、黑窝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专项整治期间,市政府还派出了督导检查组,到各县区进行现场督查。21日,由市工商局纪检组长刘泽祥带队的第二督导组,到苍山县代村商城食品批发市场、商场、药店和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了督导检查。截至目前,我市未发现将工业明胶用于食品、药品生产的企业,专项整治正在深入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