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山普通住宅标准超过限价上限遭质疑(2)

2012年04月23日 15:30
来源:人民日报

  二 问会“托市”推高房价吗?

  不仅仅是中山,近期以来,武汉、北京、天津、厦门、上海等一系列城市相继调整了普通住宅标准。

  广州房地产专家韩世同表示,各地关于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标准,根据市场成交均价每半年调整一次,主要是区分普通住宅跟非普通住宅,以确定税收优惠。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和房价的变化,过去对于“豪宅”的认定,现在来看有些标准偏低。提高标准将为很多首次置业的人减轻税赋负担。

  记者详细了解了武汉、北京、上海等一、二线城市的情况,调整普通住宅标准并没有成为这些城市推动房价上涨的因素,也未引起媒体的过分关注。

  专家指出,北京、上海等城市调整普通住宅标准,是建立在限购基础上的。限购不断挤压市场上的投资需求,成交基本上是居民的刚性需求,给他们如此优惠并不为过。

  中山此举之所以引人注目,是因为中山制定的普通住宅标准,高过了目前执行的最高限价,而中山近来在房地产“限价令”上的种种举措,也让人心存疑虑。

  去年11月10日,中山市出台“限价令”,规定单套商品住房销售合同销售价格超过5800元/平方米,将暂停办理网签,有效期至2011年12月31日止。今年2月,中山市悄然将限价标准由5800元提高至6590元,理由是2011年调控目标已经完成,2012年的楼市限价标准是参照2011年新建住房全年均价每平方米5935.6元加上11%的增幅,因为政府工作报告中2012年该市预期GDP升幅11%。一而再、再而三挑战“限价令”,不免让人产生“意在托市”的想法。

  其次,中山实行的是限价,并没有对市场上的投资需求加以甄别,由此带来的市场活跃难免产生“托市”的可能。

  在韩世同看来,调整普通住宅标准除了在税赋上惠及普通购房者外,也可能借此激活略显低迷的房地产市场。

  三 问会暗里为调控松绑吗?

  中山调整普通住宅标准遭到质疑后,中山市国土资源局多次表示,平均交易价格半年公布一次,是国家的要求,与调控无关;中山市出台的上调新建住房价格上限的措施仅为部门试行措施,中山市将严格执行加强房地产调控政策不动摇。

  也有人认为,中山一直在执行“限价令”,超过这个价格的无法网签和备案,平均价格的升降已经显得不再重要了。

  但记者留意到,今年2月,中山市“限价令”从去年11月份设定的5800元/平方米上调至6590元/平方米,中山市出面澄清说这是中山临时的试行措施,将坚持限价令不动摇。然而从今年春节至今,中山市6590元/平方米的限价标准一直在持续“试行”,3月中山市共成交商品房5771套,环比上涨61.5%。

  目前许多业内人士都认为,普通住宅的参考价一旦提高,是明里为“限价令”松绑未果,便将目光锁定在了普通住宅标准上的举措。放松普通住宅约束条件,通过契税优惠刺激市场需求,这是对市场释放错误信号,将妨碍房价的合理回归。下一步,开发商们将依据“普通住宅标准”,为楼市“限价令”松绑大造舆论。这不利于楼市调控的继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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