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预计2012年年内出台居住证管理办法(2)

2012年04月26日 10:33
来源:京华时报

  新《食品安全条例》加强“行刑衔接”

  日前,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起草的新《食品安全条例》草案送审稿正在网上公开征集意见,市政府法制办正在开展相关法律审查工作,政府计划于7月份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李富莹说,我国涉及食品安全的标准很多,多种标准交叉,难免存在一些模糊的情况,《食品安全法》明确要求有关部门对已有的多项标准进行整合,制定出台新的食品安全标准。

  对于新《条例》中提出的加强“行刑衔接”的规定,李富莹说,将“行刑衔接”明确写进法规中,本市属于首例。为杜绝以罚代刑的情况,本市加强了行刑衔接工作,要求行政执法部门在处理违法事件时,如果行为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必须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李富莹介绍,本市已在公安机关成立专门的队伍,专门对涉嫌违反食品安全刑事法律规定的事件进行侦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监控VOC治理PM2.5

  该《条例》(草案)在今年立法调研立法范围中,有可能纳入明年市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计划。

  市政府法制办法制三处处长杨红表示,条例将对防治PM2.5给予极大关注。她介绍,经治理,北京目前PM2.5含量虽有降低,但幅度远远不够,PM2.5含量与国家实施的新空气质量标准差距还很大,与公众期盼也有很大差距。

  杨红介绍,北京PM2.5年均浓度为70微克,超出国家标准。在极端天气如雾天时,实际指标甚至超出国家标准4到5倍。

  为此,《条例》将在以往立足控制工业污染、扬尘污染、燃煤污染、汽车尾气污染的基础上,把VOC(为挥发性有机物,是形成PM2.5的重要前体物之一)纳入监控范围,以降低PM2.5浓度。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决策违反程序规定可撤销


  此项规定今年将出台。市政府法制办综合处副处长陈翔表示,初步的制度设计想法是,如果在决策发布之前,发现没有履行相关程序,导致了已经或者可预见出现决策失误或者严重后果的,应立即停止执行,之后对决策做一定评估,看是否要终止或撤销。

  如违反程序规定,但决策没有出现严重后果或失误的,可以采取两种方式处理:还没最终上会讨论、集体决定之前,可以退回补充完成该程序;如已经决策审议决定,但不影响重大决策的执行,决策继续执行,但要对重大决策承办单位和责任人作出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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