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测试成绩计入电子档案
自2014年起,对参加夏季高考的高中段应届毕业生的体育测试成绩以学生在高中阶段体育成绩为依据,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分A、B、C、D(即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下同)四个档次记入考生电子档案;往届毕业生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测试,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考生实际测试成绩,分A、B、C、D四个档次记入考生电子档案。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其成绩计算按有关规定执行。
高校推荐生规模继续扩大
从2014年起,在有关省属本科院校开展自主招生,自主招生计划控制在招生院校总招生计划的3%以内。同时对特长显著或具有特殊才能、符合高校培养要求的可破格录取;对高中阶段全面发展、表现优异的学生,按规定实行推荐录取。
在规范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管理的基础上,逐步扩大高职院校面向以中职学生为主的免试注册入学招生规模。从2014年起,将注册入学的生源范围扩大到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综合素质评价较好、有明显职业倾向的普通高中学生。
录取控制分数线全省统一
从2014年起,根据本科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的进程,将逐步统一全省各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同时,将进一步规范高考加分政策。我省执行国家统一制定的加分政策,不另制定省内加分政策。加分项目分值与统一考试的文化课成绩一并计入总分,供招生院校录取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