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高招录取的紧张进行,一些家长为让孩子上好大学,辗转托“能人”帮忙。有些人便瞅准这个时机,给考生家长“画饼”,编造各种虚假理由,诈骗考生家长钱财。“从往年情况来看,当前正是骗子行骗的多发期,希望家长提高警惕,切莫上当受骗,在造成经济损失的同时影响了孩子的正常录取。”12日,市考试中心向考生及家长发布2012年高招警示。
■警钟:
临沂某中学一体育教师
因高招诈骗获刑10年
在临沂市某中学任教十余年的李某,主要负责对体育田径特长学生的日常培训工作。十多年来,他向各大院校输送过数十名优秀体育特长学生。与此同时,他也认识了一些在高校任教的体育老师。
2009年年初,李某染上赌博恶习。两年间,他便输掉自己所有的积蓄。李某交代,为了筹集赌资和生活费用,2010年4月至2011年4月期间,他以帮助办理大学入学、找工作为由,先后骗取刘某、赵某等9人的现金100余万元。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查实8起,涉案金额52万元。
法院认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予惩处。经兰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万元。
据了解,自2011年以来,兰山区检察院已审查起诉5名高考招生诈骗的被告人。“这些案件都是利用考生和家长‘低分想上好学校’心理进行的诈骗案,案情虽不复杂,但值得考生及家长深思。”市考试中心工作人员表示。
■警惕:
考生家长太过于迷信
“有关系就能上好学校”
“每年的高考录取工作都是在公开透明的情况下进行的,考分高上好学校,分数低学校就差,这是个基本的常识,但就是有些家长妄图通过‘找关系’、‘走门子’来实现‘低分上好学校’的愿望,难免会给犯罪嫌疑人可乘之机。”市考试中心工作人员表示,“每年都会有一些人打着各种名义来招摇撞骗,但总会有一些人上当受骗。究其根源,是这些考生家长太过于迷信‘有关系就能上好学校’。”
市考试中心工作人员特别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在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中,没有任何人可以“用钱买分数”、“用钱买计划”;招生录取过程中,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没有任何人在高校招生中享有特权;除了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没有其他任何机构可以进行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不要轻信招生诈骗分子的花言巧语,以免上当受骗。
市考试中心工作人员提醒考生和家长,如遇这些骗局,市民要收集好证据,并及时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