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起武汉启动商品房预售金监管

2012年09月24日 16:12

    今后,武汉的开发商将不得直接收取和使用预售款。记者从武汉市房管局获悉,《武汉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已经获批,10月起将全面实施商品房预售金第三方监管制度。

  《办法》规定,对于10月1日起新备案的预售商品房项目,开发商必须在合作银行开立监管专用账户,并与监管机构、合作银行签订三方协议。购房者须将房款直接存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载明的监管账户,开发商不得直接收取预售款,只能根据工程进度分节点从监管账户中提取。

  武汉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银行、政府同时对开发商企业的预售资金进行监管,可以保证专款专用,工程款不被拖欠。同时也可以确保项目不因资金链断裂而“烂尾”,给购房者带来损失。

  针对这一制度可能带来的影响,中国指数研究院华中分院指数总监李国政说,预售金监管对小开发商的压力更大,对大型开发商的影响将在未来几月逐步减弱。为保证资金链正常运转,开发商必须加快推盘速度,优惠力度也会适当加大,但预计短期内武汉房价不会出现大的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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