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一房产开发商广告语自封“第一”被查处

2012年10月19日 08:52

    洛阳泉舜集团,为宣传楼盘,在户外广告中自封第一品牌、第一实力等众多第一。10月18日,记者从洛阳市工商局洛龙分局获悉,此举违规,他们已将违规广告全部拆除,并将对广告发布单位进行罚款。

    据洛龙工商分局经检大队执法人员介绍,近日,他们接举报得知,泉舜集团(洛阳)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舜集团)为宣传楼盘,在户外广告中自封其楼盘为“第一品牌、第一荣耀、第一景观、第一实力、第一创举、第一商业”等。接到举报后,工商执法人员赶至现场对相关违规材料、广告画面以及费用凭证等进行了取证。

    因泉舜集团发布的该广告中使用了“第一”、“最大”等词汇,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目前,工商部门已立案调查,并现场监督泉舜集团工作人员对违规广告予以拆除,接下来,他们还将根据调查情况,给予泉舜集团一定的经济处罚。

    在违规广告拆除现场,泉舜集团一名工作人员称,该违规广告由深圳一家公司设计完成,他们只是根据设计进行喷绘制作发布。“为了这个事情,我们已经扣除了深圳这家公司的相关费用。”该工作人员称,接下来公司也会加大对广告内容的审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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