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业主委员会为什么那么难?昨日下午,在市人大天河区分组会议上,多位代表反映业委会成立难的状况,希望市人大制定促进广州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建设的指导条例,使业委会成立有法可依。
昨日下午,与会代表审议讨论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人大代表、广州市社会科学院哲文所所长曾德雄说市民对市人大近年的工作实效十分肯定,多名市民委托他提交建议,希望市人大通过立法制定促进广州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建设的指导条例。
“很多市民都表示很想小区成立业委会,可碰到了各种难题,希望通过人大立法使成立业委会有法可依”。曾德雄说,最近他走访了十个和谐小区,发现全部没有成立业委会,物管企业对成立业委会的话题十分忌讳,“都表示管理得很好,并不需要成立业委会。我觉得管理好和成立业委会并不矛盾”。
市人大代表、海珠区沙园街党工委书记杨志超也表示,在目前实际中,居民参与业委会成立的积极性还是不太高,小区不同群体可能有不同意见,比如小区里的车主希望停车位多些,但没车的人认为停车占了路面。部分居民对业委会作用的期望不大。还有一种情况是,在真正需要改变的时候,很多参与者往往有利益驱动,难以统一,也缺乏具有公信力的居民。
他认为,成立业委会需要居民有公共意识。选出筹备业委会的机构,选出真正为小区服务的人员。“但现在社区往往是少部分的人声音大,不是坐下来协商如何管理社区,而是抠哪里做得不好。”
“光靠房管部门和街道来指导成立业委会还不够的,关键要通过公共服务管理创新,加强社区文化建设来解决。”这位人大代表认为,成立业委会需要有和谐的社区文化和互助的邻里关系,大家有共治的共识,否则大家互不信任、缺乏沟通,推举出来的代表就缺乏权威,大家也不寄予期望。
“一个社区成千上万人,大家早出晚归,互不认识,如果没有和谐互助的邻里关系,大家就会感到没有根、没有认同感,对公共利益以及社会发展非常不利,因此加强社区文化建设太重要了。”这位代表认为,加强社区文化建设、社区服务管理,引导老百姓有困难到社区服务中心求助。同时促进全体居民共同参与社区事务,让热爱社区的意见领袖、精英起到带头作用,带领大家做好事、听民意,形成积极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和谐共治的氛围,创造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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