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瞅着经济适用房要交房拿钥匙了,部分业主却收到了退房通知书,这下真是傻了眼。近日,锦绣新天地经济适用房的不少业主因“材料造假”被要求退房,记者通过暗访得知,开发商处一份登记表上有30多名已经退房的业主,而这个数字只是冰山一角。“要想退房,必须把房贷限期还清,不然得不到退款。”这项规定让一些造假业主尝到了苦头,不少短期内无力偿还银行贷款的业主陷入困局,追悔莫及。同时,此事也引来了市民不少质疑,“即然材料造假,为何两年前的审核均能顺利通过?造假者有多少?对造假者的惩罚和退款依据又是什么?”针对这些疑点,快报记者进行了探访。
大跌眼镜
眼瞅着要领钥匙,业主被要求退房
“等了一年多,马上就要交房了,却收到了退房通知书,要我去退房。”4月15日,芝罘区套口村东侧的锦绣新天地小区很多业主都领到了经济适用房的钥匙,同为申请者的市民刘红和侯志强却不在其中。就在几天前,他们分别接到了退房通知,自己申请的经济适用房被收回了。
退房通知书中注明了他们被要求退房的原因 。原来,当初他们递交的申请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需在规定日期内到开发商处进行退房,同时不再享有购买此处经适房的权利。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除了刘红和侯志强以外,被退房的还有不少业主。据刘红介绍,这些人在接到通知后都需要办理退款,都不能再购买此处的经济适用房。“当时电话通知我的工作人员称,需要在一周之内将退房的相关手续办理完结。”刘红说。
随后记者在经济适用房锦绣新天地开发商(烟台市宏丰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负责退款事宜的工作人员处了解到,此次面临退房的人员不在少数,既有第一批申请并且目前已经交房的业主,也有第二批申请却还在等待交房的业主。
“由于申请材料造假,这些业主已经不能再购买此处经济适用房,他们需要将房款交齐,然后到我们这里办理退款事宜。”宏丰置业一名工作人员说,“这两天已经有不少业主前来退房。”
原因探析
申购时信息造假,没想到被揪出来
“我承认,当时申请时我存在信息造假的情况。”经过交流后,刘红这样对记者说道。
刘红的话让记者感到吃惊,随后,她慢慢道出了事情的原委:在申购经济适用房之前,申购人应当符合住建局规定的经济条件。“我并不符合(条件),只能借助一些其他的方法,取得经济适用房的购房权。”刘红说。
对退房的结果,刘红并没有提出异议,“被要求退房的业主,或许很多人情况都与我类似,都是因为存在不同程度的信息造假情况而被‘踢’出局的。”刘红说。
侯志强也向记者表示,他被撤销资格的原因也是由于申购信息与现实不符。“我也是因为超出了申请的条件,在提交材料时交了另外一份假信息,后来这份信息被揪了出来。”侯志强说。
随后,记者通过开发商宏丰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的一名工作人员了解到,这些被查的业主,基本上都存在申请信息上存在造假问题。
接到退房通知后,侯志强需要将拿到的购房合同交至开发商烟台市宏丰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宏丰置业),并在开发商处接受购房款的全额退款。侯志强说,“因为我是一次性将购房款付清了的,现在只需要等待退款就行了。”
追悔莫及
要想退款先还贷,一时之间难筹钱
与侯志强相比,刘红处境则困难多了,最近,她正忙活着四处筹款。
“由于信息造假,现在我也付出了代价。”刘红介绍说,退房是有条件的,全额付款的业主可以直接到开发商进行退款,而像她这样贷款购房的业主,必须首先把贷款全部还清,拿着单据才能找开发商退款。
刘红告诉记者,为了买这套房子,除了8万多元首付,她还一共贷款15万元左右,目前已经还了有1年半多的时间,但还有14.5万元左右房贷没有还完。
“凑不齐贷款就没法办理退款,一时之间,我也很难凑齐这么多钱,眼下也不知道怎么办了。”刘红不仅陷入了困局,也为当初的造假行为后悔不已。
对于办理贷款的业主需要还清贷款才能退房一事,记者联系了宏丰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据一名工作人员介绍,造假业主想要退款,确实要首先将贷款还清,至于为什么采取这样的退款方式,工作人员表示:“这是由领导确定的,你还是问问领导吧。”
此后,记者14日、15日连续两天联系宏丰置业的相关负责人,相关负责人却并未露面。
骗购经适房获刑12年半
为自己骗购经济适用房、为他人违规申请准购证与廉租租赁补贴,外加受贿10余万元,荔湾国土分局原工作人员张建华被判处12年半有期徒刑。
张建华现年34岁,原是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荔湾区分局产权地籍科工作人员。法院认定,2009年4月至2011年12月,张建华滥用职权,伪造申购材料为自己骗购经济适用房一套,造成公共财产损失16万余元。
此外,张建华收受贿赂共计10余万元,利用职权便利 ,为34户家庭复审申购资格以取得经适房准购证,其中有16户家庭已购得经适房。
张建华还被指控联合同事罗某某,先后为16户家庭办理了廉租租赁保障申请,共领取了补贴共7万余元;利用与同事王某的密切关系,为保障房申请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2012年8月,荔湾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张建华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
疑点重重
□造假之谜
打算低价买套房,虚报收入来闯关
刘红和侯志强均表示,他们被查出来不符的情况是在经济收入一栏。据知情人透露,“有些业主的情况不符合申购资格,就想办法制造了虚假信息,而常见的手段都是伪造收入数据。当事人多数情况下会用其他公司的工资证明和印章,通过虚假的数据蒙混过关。”
“按照文件的规定,申请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高于4560元(不含),低于18630元(含),以民政部门认定结果为准。”侯志强说。
刘红用朋友公司的印章,伪造了一份收入材料,从而通过了最初的审核。刘红说,“我的经济收入要高于申请规定的范畴,因为达不到条件,才想到了这个办法。”
“就是想低价买套房子。”刘红说,她购入了一套80平方米左右的经适房,总价只有25万左右。而据侯志强介绍,造假购房也是想投机取巧,“工作多年却一直没有房子,看到有机会以远远低于市场价格买套房子,很想把握这次机会。”
这样的信息造假,在审核过程中很容易就被查出来。“只要通过住房公积金等方面的相关信息进行对比,就能发现信息造假的情况。”知情人士透露。
□审核之谜
时隔两年才纠正,审核咋成花架子
为何在审核通过两年之后,刘红与侯志强却先后被审查出“申报材料造假”?侯志强透露,他的申报材料经过两轮审查之后都通过了,甚至房子都已经分配好了,如果没有意外,他今年就能住进锦绣新天地。
“如果申报信息是假的,在之前的审查过程中,信息为何还能顺利通过?”同样住在锦绣新天地,一位领到钥匙的业主质疑道,“这是不是意味着,不符合领取经适房资格的人也能领到房子?”
“申购材料首先要递交到街道办事处,由街道办事处初步审查,初审通过后名单将会报到区住建局,区住建局对名单审查并录入后,再将名单报至市住房保障中心。”市住房保障中心住房供应科的张科长称,“市住房保障中心对通过初审的家庭住房情况进行详细审核,并对申请家庭进行公示。”
为何通过重重审核之后,这些造假者还是最终“突出重围”,并且成功地申请到了房子?“在假的材料递上去的时候,我们已经托过人了,这份材料肯定能通过审核,(我们可以 )分到房子。”据侯志强透露,“今年出现意外情况完全是因为省里有人下来检查了。”
□人数之谜
相关部门未透露,或有百人得退房
在此次退房事件中,一个核心的谜团即是到底有多少人“中枪”?记者多方联系,市住房保障中心、开发商等均不愿提供信息。
15日上午,记者来到市住房保障中心,向相关负责人询问:“为何会有人以假信息通过审核?通过审核的人数大概有多少?”负责人以要开会为由,拒绝了记者的提问。
当天下午两点左右,记者来到了宏丰置业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以“综合部的部长今天不在,不方便接受采访”为理由,回绝了采访要求。
随后,记者跟随一名市民前往宏丰置业营销科退房。记者在现场看到,桌上的一个档案盒已经装满了退回的购房合同。在档案盒旁边的一个绿色登记册仅仅一页上,就登记了30人左右,而工作人员表示,“还有一部分人没来登记退房。”记者随即向这位工作人员询问究竟有多少人被要求退房,工作人员则表示,“退房人数不能透露。”
据侯志强介绍,在事情发生之后,他给自己托的住建局内部人士打过电话,“当时他告诉我,这次人数不在少数。”
刘红则表示,据她了解,“人数应该在百人上下。”
省住建厅
违规购房者,五年内不能再次申请
15日下午,记者联系到了山东省住建厅。“经济适用房申请提交材料如果存在信息不符的情况,在当地有关部门审核时被查出,申请者的资格将被取消。”省住建厅负责保障房的一位工作人员介绍说,“若申请者信息不符实,未交房的情况下,取消申请者的资格;若房子已经交付且入住的情况,将按照商品房的折价要求业主缴纳相应的差价。另外,还要求业主补交政府部门提供的优惠政策。”
工作人员还表示,“若当初信息存在造假的情况,申请者5年之内将不可以再申请相关保障房。”
(应受访者要求,文中刘红、侯志强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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