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选拔干部是指在选人用人中引入竞争机制,变“伯乐相马”为“赛场选马”,实现干部选拔任用的好中选优。近日,沂水县委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功通过竞争性选拔的方式,在职业学校公开选拔4名副科级领导干部,在沂水一中公开选拔7名副科级领导干部。今后,竞争性选拔将成为干部选拔任务的常态。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县区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临组发﹝2013﹞13号)规定,本次竞争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上级有关规定,按照“三定方案”和干部职数配备要求,根据职位空缺和工作需要进行配备。整个选拔过程,从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抽调人员全程参与,每个环节的分数都及时向社会公示,并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做到了阳光操作,公开、透明。
差额比选,优中选强。按照动员宣传、报名和资格审查、民主推荐、面试、考察、讨论决定、任前公示和任职等程序进行。在民主推荐、面试、考察和县委常委会表决中均设置一定的差额比例。民主推荐中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然后根据民主推荐、面试成绩,沂水一中按照1:1.5的比例,职业学校按照“职位数+3”的数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的人选,最后县委组织部按照综合成绩提出拟任人选建议名单,提交县委常委会确定拟任人选。通过4轮差额筛选,11名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的干部在比较和竞争中脱颖而出。
创新形式,激发活力。竞争性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的方式,打破以往干部选拔中论资排辈、搞平衡等传统模式,是干部选拔任用的一次全新的尝试。干部干的好不好,让群众来评议;干部有没有能力,到考场中去较量。第一轮民主推荐后,有22名同志进入面试环节,走进“考场”阐述自己对教育工作的感悟,展示自己的优势,并对今后的教育发展提出自己的见解。这种方式让眼界高、胸怀宽、有能力、有见解的干部进入了组织的视野,也在整个教育系统树立了用实绩说话、凭能力选拔的正确用人导向,进一步激发了队伍活力。
匡正风气,营造氛围。竞争性选拔全过程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要求对竞争性选拔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拉票贿选等违纪现象,一律取消资格并给予有关人员相应的组织纪律处理,为竞争性选拔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有力保障。各个环节的程序和成绩及时公开,消除了干部和群众的疑虑,提高了选人用人公信度和群众满意度,整个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没有收到任何群众举报和信访。
竞争性选拔干部,拓宽了选人视野和用人渠道。沂水一中和县职业学校干部队伍通过选拔补充,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进一步优化,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工作效率明显提升,整体素质得到提高。“靠实力说话,凭本事胜出”。实践证明,差额选拔、优中选优的竞争性干部选拔方式有效提高了选人用人公信度和干部选拔任用质量。今后,县委将进一步完善竞争性选拔机制,探索多种形式的选拔方式,提高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水平,使竞争性选拔干部成为干部选拔的主渠道,让更多优秀人才进入领导岗位,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实的干部队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