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鹤岗市的王某、魏某为了走捷径、发易财,居然凑钱买了一辆价值八万余元的二手高档轿车,专门到银行门口尾随取款人伺机行窃。不到三个月的时间,先后作案10余起,涉案价值30余万元。8月7日,费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经过缜密侦查,将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王某、魏某当场抓获,缴获作案用朗逸轿车一辆。
41岁的魏某是黑龙江市鹤岗人,曾因抢劫判刑4年,走出监狱后,他结婚生女,在临沂市租了一个摊位做烧烤生意,可是由于烧烤摊的位置不好,很少有顾客光临,魏某的生意赔了本。就在这时,他遇到44岁的老乡王某。王某在临沂经营一家副食店,往熟食店里送鸡爪等食品。尽管他头脑聪明,心灵手巧,可是由于好逸恶劳、好吃懒做,一个月才收入500多元。两个落魄的老乡在一起,说起来生财之道,都想不出力气就发大财。这时,魏某说现在到银行取款的人都很多,并且非常随意的把取出来的钱顺手放在货车的驾驶座上,要是能打开车门,就能把钱偷走。这时,王某说,他根据电视上的介绍,自制了一把T型锥,能撬开货车的车门,非常好用。两个人一拍即合,决定一起做这桩空手套白狼的生意。这时,有多年驾驶经验的魏某建议,一定要一定要买辆质量好、提速快的轿车,这样盗窃得手后,容易逃跑。于是,两个人每人拿出4万2千元钱,合伙买了一辆银白色的大众朗逸轿车。两个人还做了分工,魏某负责驾驶车辆、望风,而王某负责到车辆撬开车门,偷钱。
2013年3月的一天早上,两人来到费县探沂镇某银行附近,看到有个取款的人拿着厚厚的一沓钱上了小货车,随手将钱放在车辆的副驾驶座上,然后就开车就走了。看到取款人开车走了,王某就驾车紧随其后。由于王某开的是高档轿车车,开货车的驾驶员没有防范意识,将车停在路边后,就到附近的板厂谈生意去了。这时,魏某就快速下车,撬开车门,拿起副驾驶座上的钱就跑,得手后,两个人迅速逃窜,等到数钱后,俩人发现居然有3万元钱,意外的惊喜让两个人非常高兴,决定继续将这桩无本的生意做下去。不到三个月的功夫,两个人先后在费县探沂镇、兰山区义堂镇、方城镇等地银行门口,尾随银行取款人,采取自制T形锥撬别车门的方式,实施盗窃车内现金作案10余起,涉案价值30余万元。
8月7日,费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经过缜密侦查,在临沂市兰山区将驾车伺机作案的魏某、王某抓获,缴获作案用银白色朗逸轿车一辆。经过审讯,两人对系列尾随银行取款人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8月7日下午,民警在费县看守所分别见到了魏某,魏某说,他家里有一个4岁的女儿,王某喊他一起作案时,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会被警察抓到。被抓后,他想了很多,觉得对不起妻子、年幼的孩子,等到他从监狱出去后,年幼的女儿已经长大,他不知道该对孩子说这些年他去了哪里。王某说,他知道自己迟早有那么一天,但是没有想到,费县公安局的民警会行动这么快。
警方提示:银行取款后,一定要将钱随身携带。下车后,要确保钱不离人,不给坏人留下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