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济南院子 【其它】
- 楼盘均价:待定
- 项目地址:济南市旅游路与凤凰路(凤新路)交汇 南行8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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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日,济南市国土资源局挂牌出让10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记者了解到,10宗土地包括4宗居住用地和6宗商服用地,总面积达到369479.3平方米,其中位于槐荫和历城的2宗土地内须建设安置房。
此次长清区共有3宗土地出让。文昌片区峰山路南段路东出让一宗居住用地,面积为38078平方米,规划为住宅同时配建一处建筑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的室内副食品市场。丁香路东首、紫薇路东侧同样出让一宗居住用地,面积为47803平方米,规划建筑高度沿紫薇路不大于35米,沿山体不大于18米,并须配建一处供水加压站。长清大道以南出让一宗商业服务业用地,除配建中水、公厕等公共服务设施外,规划建筑后退长清大道道路绿线不小于20米,回退西侧规划道路红线不小于10米。
槐荫区和历城区各有一宗居住用地出让,用地内均须建设安置房。槐荫区经一路北侧、纬十二路东侧的土地面积为19850.3平方米,规划住宅为高层,并要求商品房停车率不小于80%、安置房停车率不小于30%。历城区花园路以南、洪楼南路以西土地面积为43660平方米,同样规划住宅为高层,要求安置房停车率不小于50%、商品房停车率不小于80%,并配建一处用地面积不小于0.54公顷的18班幼托及一处室内副食品市场。
高新区出让5宗土地,全部为商业商务用地,其中4宗位于经十东路以南、舜华路以东,1宗位于大山坡以南、舜华路以东,总面积为212890平方米,未来这一片区或将成为济南东部又一大型商业金融中心。
经十东路以南、舜华路以东的4宗土地均要求每百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建不少于0.7个停车位,配建公厕等设施。其中2宗土地对地下商业建筑面积作出要求,分别为不高于1.5万平方米和2万平方米。
大山坡以南、舜华路以东的这宗土地要求每百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建不少于1个停车位,用地临近北侧山体规划建筑高度控制在30米以内,沿南侧规划道路规划主体建筑高度控制在80米以内,同时处理好与大山坡及周边项目的空间景观关系,满足山体保护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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