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本月起,李沧区发展和改革局开展商品房销售专项检查工作,重点对商品房明码标价、是否一次性公布销售房源等七项内容进行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开发商最高可罚款50万元。
李沧区发改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称,此次检查的范围和重点包括以下行为:是否在商品房交易场所的醒目位置放置标价牌、价目表或者价格手册,对在售商品房进行明码标价;是否一次性公开全部预售房源;是否按照规定实行“一套一标”;标价信息是否齐全,是否按照规定内容明码标价、公示相关收费;是否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是否存在虚假折扣、虚假优惠,或者利用虚假信息、模糊语言、容易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的行为;其他违反明码标价规定销售商品房的行为。
记者了解到,在前期摸底检查的基础上,李沧区通过召开政策提醒会、走访检查、建立QQ交流群等多种方式,从检查重点、政策规定及处罚措施三个方面对辖区内各个开发商进行了提醒告诫。“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发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的通知》、《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施细则(实行)》等规定,对违反规定的开发商最高可处以50万元罚款”。该负责人说,下一步李沧区将开展重点抽查,进一步宣传贯彻国家、省、市的相关政策规定,促进商品房明码标价行为的规范化,增加商品房销售价格的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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