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自带酒水”、“包厢内设最低消费”,这些消费者外出就餐时遇到的烦心事几乎每年都会被当做焦点见诸报端。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明确表示,这些限制和收费被视作“霸王条款”,消费者遇到此类问题,可请求法院确认“霸王条款”无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4日、25日两天,记者走访了市区部分餐饮企业,发现个别餐饮企业依然设置了“禁带酒水”、“最低消费”等限制。
市区某酒店前台贴有“谢绝自带酒水”的提醒。 记者 樊凯 摄
记者调查:大部分酒店已取消最低消费
“我们从去年就取消了包厢最低消费限制。”临沂新闻大厦餐饮部负责人说,他表示不管顾客进店后消费多少钱,都可以使用包厢。
25日,记者以和朋友聚餐的名义,先后向市区内的10家星级酒店、中小型饭店、火锅店等不同档次的餐饮店了解“包厢内是否有最低消费限制”、“能否自带酒水”、“是否需加收开瓶费”等情况。采访中,除位于陶然路的阿瓦山寨明确表示使用大桌包厢须点够500元菜金之外,其余酒店均表示包厢内不设最低消费,按客人实际消费金额结算菜金。
不过,在酒水消费方面,有4家酒店坚持对“自带酒水”说“不”。
“很抱歉,来我们这里消费不允许自带酒水。”和谐广场闫府私房菜馆的工作人员在电话中对记者说。此外,位于涑河街的德庄火锅店和沂蒙路上的品尚豆捞店均表示,进店消费的顾客可以自带白酒,但是啤酒和饮料不允许自带。
商家声音:新规对星级酒店来说不公平
针对最高法院明确的“霸王条款”,也有餐饮界人士称,取消最低消费标准后也损害了商家的利益,特别是对高档星级酒店来说并不公平。
“很多人觉得酒店设最低消费限制不公平,损害了消费者权益,但是现在就连快餐店送外卖也要点餐满一定金额呢。”一家4星级酒店餐饮部经理对记者说。
该经理表示,星级酒店无论从店内装潢、菜品质量还是服务上都比一般的酒店要高好几个档次,包厢内的装饰也更加豪华和舒适,多数包厢都自带卫生间、沙发、茶几甚至电视等设备,取消最低消费标准后,这部分费用只能由酒店自己买单。
“如果客人只有三四位,点100多块钱的菜,却要坐在10人的大包厢里,长此以往,我们酒店拿什么来盈利?”该经理抱怨道。
对于“禁止自带酒水”的规定,个别餐饮企业也有话说。“同样一盘炒土豆丝,星级酒店能卖到10块钱,而我们只卖7块钱,与大酒店相比,小酒店只靠菜金的话利润空间很小,因此只能通过销售酒水来盈利。”另一家酒店的负责人刘经理说。
市民反响:新规更符合节俭风气
市民黄先生是一家公司的销售经理,平时应酬比较多。他表示“禁带酒水”、“包厢内设最低消费”之类的霸王条款屡见不鲜。“对于市民来说,并不是消费不起,而是酒店的这种带有强制性的做法让人不舒服。”他说。
春节前,市民肖女士曾经在饭店订过“年夜饭”,她说很多酒店都设有最低消费,对于消费者来说只能被动地接受,这种做法很容易造成浪费,不符合现在节俭的风气。
餐饮协会:餐饮业应及时作出转变
临沂市工商联餐饮酒店业商会朱秘书长认为,大众化的餐饮更贴合百姓消费,可以说是恢复了本位,在“设最低消费标准”、“禁止自带酒水”被列为霸王条款后,理论上高档星级酒店受影响比较厉害,但是从目前商会会员反馈的情况来看,影响并不太大。
“新规定符合了消费者的要求。”朱秘书长说,过去,中小餐饮依靠酒水盈利更厉害些,因为他们的大部分利润来自酒水,所以不想消费者自带酒水。在政策调控后,可以看到餐饮企业已经开始改变思想,及时作出转变。
朱秘书长还认为,在执行过程中,酒店可以转变经营方式,比如通过适当收取服务费的方式,来缓解经营方面的压力。他认为,今后餐饮业企业家们更应该以关注民生的角度做生意,而不是只站在生意人的角度考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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