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下午,针对社会热议的不动产登记与房地产税之间关系,国土部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场处处长卢静作出了相关回应。
卢静表示,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核心功能目标在于有效保护不动产权利人以及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降低交易成本,保障交易安全,维护市场交易秩序。而房地产税的目的主要是调节供求关系,优化资源配置,调节收入分配,防止房地产市场泡沫,稳定房地产市场运行。
“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际上是在鼓励和保护人们持有产业,制度设计的初衷并未与开征房地产税相挂钩,更不是为了征收房地产税。”
卢静还强调,虽然不动产统一登记客观上有利于摸清房地产家底,为房地产税的出台奠定更为扎实的基础,但是不动产统一登记并不是开征房地产税的必要环节和条件。
问及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否会对房地产市场带来影响,甚至造成房价下降?卢静则认为,从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施的效果来看,今年正式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以来,相关的跟踪分析情况表明,不动产统一登记对房地产市场影响并不明显。
卢静分析称,当前,房地产市场的波动主要受供求关系,受宏观调控政策和金融调控政策的调整等不同因素的影响,不动产统一登记可能会一定程度上影响房地产市场的预期,但是它本身是行政管理的行为,并没有影响到房地产市场。短期来看对市场的影响不是特别明显的。
据了解,备受关注的不动产登记制度于去年5月初落下了第一只鞋子:国土资源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在地籍管理司加挂不动产登记局牌子的通知》,明确由不动产登记局承担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