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查处、列入黑名单、行政处罚即日起临沂严查房地产虚假宣传、违规销售

2021年01月28日 09:58
记者从临沂市住建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临沂市房地产市场秩序,维护广大业主合法权益,即日起,临沂市将在中心城区开展为期两周的房地产项目虚假宣传、违规销售专项检查工作。
此次联合检查由市住建局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和市城管局组织实施,主要针对中心城区范围内所有在售和存在舆情信访问题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及有关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销售代理机构。检查采取重点检查与全面检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于舆情和信访反映出来的问题进行重点检查和集中处理。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及时固定证据,依据相关部门职责,进行立案查处。对存在虚假宣传违、规销售行为的开发企业,相关职能部门将按规定进行行政处罚,将企业违规行为记入企业诚信档案,并在媒体和网络上曝光;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销售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违反相关要求和规定的依法做出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列入黑名单,禁止其从事房地产开发和房地产销售代理活动;根据本区域范围内房地产开发项目数量,各组应查处不少于项目总量20%的违规项目或违规行为。
附:检查内容
1.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或现售备案前,以认购、认筹、预订、排号、售卡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诚意金等费用。
2.发布未取得预售许可或现售备案的房地产项目销售广告。
3.发布虚假房源和价格信息,欺骗、误导购房人,人为制造抢房假象,哄抬房价。
4.营销人员捏造不实承诺、乱承诺、夸大承诺,诱导购房人签订认购协议或者购房合同。
5.在房地产广告中承诺房产升值或者投资回报。
6.承诺为购房人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
7.房地产广告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学校以及其他市政设施作误导宣传。
8.房地产广告内容中涉及面积的,没有标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面积。
9.夸大房地产项目优势,对绿化、园林、公摊、配套设施进行不实宣传。
10.实际装修的房屋与展示的样板间不一致。
11.通过网站、微信、自媒体、公众号等网络媒体编造、传播“房价暴涨”“房价涨幅排名”“一房难求”“秒光盘”“通宵排队抢房”等房地产市场方面的虚假信息及不实报道,制造房地产市场恐慌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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