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房地产的事件、问题和错误,笑声、哭声和骂声源源不断,此起彼伏,犹如在滔滔不绝的大海中向上绞扯着无尽的网纲绳那样,既有收获的喜悦,也有空荡荡的惆怅。尽管如此,所有的人还是努力的,并且是心甘情愿的铆足了劲的向上拉扯着,只要是上船了,只要是出海了,只要是撒网了,只要是相信海里有鱼,一切的一切都将不断的周而复始下去。
任何事情都不是孤立存在的,所以我们没有必要怀疑,也没有时间再去论述这个哲学观点是否绝对正确了。就事说事,就问题谈问题,房地产的错误是找不真正的责任人和肇事方来的,更找不出绝对的利益方和受害者来的;也没有绝对的强势和绝对的弱势的,更不存在刑事上的诈与骗的。因为买卖双方在很多情况下,都是半推半就,羞羞答答,自己解了自己的裤腰带,自己上的房,上的船,上的床和炕,即便是因为没有上明白,反而掉到坑里了也属于责任自负范畴内的事。
大多数人都在骂房价高,可是剖析高的真正原因还不是因为有人抢购房子,有人投资,有人透资也有人想投机。谴责开发商也是应该有事实和依据的,商人追求利润最大化不是毛病,况且人家也只是高高举起了自己的手,等着有人来击掌的,还不是有人愿意架着梯子,搬着凳子,跳着脚的和人家主动击掌表示合作的成功和愉快?说地价高的开发商人也一样,政府和政策的确有毛病,但是拍卖土地竞标的牌子还不是自己举出来的,就象八百块钱买一个酸枣吃,谁让你得意这口了?
因为有需要买房子的,所以肯定就会有卖房子的;因为有建房子的,所以肯定就得需要土地,于是政府就出来了。一面是维护市场的稳定性,一面还要注入竞争机制;一面和谐社会提供保障,一面还得提高GDP,尽管有灰色思想和行为在内,可是情有可原,在金钱、美食、美色面前没想法的人应该不是社会的主流,只要把握好度就可以了,因为人民是博大的,宽容和包容的。
解决房地产问题绝对不是一个组织,一个机构和一个文件和政策能起效果的事,必须从市场规律和本质上去理解和认识,永远都是买方为大,卖者为小;民为天为大,任何当权者都必须顺应民意,至少不会公开的或者是彻底的决裂,难道这不正是强与弱,大与小,天与地的互换和转化吗?这就是没有绝对的优态劣势,只有规则;没有绝对利益者,只有智者。因此,房地产市场且莫再出现架梯子,搬凳子的踮着脚的去击人家的掌,以免以后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