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十五条今起实施 外地人购房须连续纳税五年(2)

2011年02月17日 09:07

  ■ 解读

  京籍1套房家庭可再购1套

  【政策】

  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在本市没拥有住房且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本市有效暂住证和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

  【解读】

  去年出台的“京十二条”中,首次提出了限购措施,即一个家庭只能新购买一套住房。

  北京市房协副秘书长陈志认为,新调控措施对限购措施进行了完善。“过去限购只看增量,即不论以前家庭拥有多少套住房,都能再新购一套。而这次既看存量又看增量,如果一个本地户籍家庭已拥有了两套住房,符合条件的外地户籍家庭已拥有一套住房,就不能再购房了。而本地户籍的家庭如果已拥有一套或外地家庭没有住房,还可以再买一套。这就照顾到改善型家庭的需求。”

  提供5年纳税证明防炒房

  【政策】

  对于外地户籍家庭购房,在纳税和社保缴纳时间上,延长到了“连续5年”。【解读】

  陈志表示,这并非是一个排外的政策。首先,在限购政策上,对北京户籍的家庭和外地户籍的家庭,同样都采取了严格限购,都是为了抑制投资和投机性购房。对外地户籍家庭社保和纳税时间的延长,是为防止一些并非在京工作人员,在京炒房。

  “其次,对于外地在京工作人员的合理购房需求,政策上是考虑到的。因为无论是本地户籍还是外地户籍,并不一定刚开始工作,就要购买住房。可以先租房居住,在有了沉淀和积累后,再考虑买房。用5年来进行积累,是一个比较合适的时间。政策规定,5年缴纳个税和社保之后,是可以购买一套住房的。这和北京提出的‘先租后买’、大力发展公租房是一致的。”陈志说。

  骗购将影响个人信用记录

  【政策】

  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公安、税务、民政、人力社保等部门进一步完善信息共享和购房人资格核查机制。购房人提供虚假证明文件骗购住房的,不予办理产权登记,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解读】

  陈志表示,多部门的信息共享和核查机制下,购房人的所有信息都可以核实到。“有没有结婚?有多少套房产?个税和社保缴纳了多少年,都可以核查清楚。”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审核购房人资格时,对于购房人已有的住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核查房屋权属登记中的材料,即查房产证。同时,还会核查该家庭近期有无购房记录,即核查购房网签记录。“目前各区县的房屋交易大厅,都可以查询到每个家庭的房屋产权登记记录和交易网签记录。”

  这位负责人提醒,如果不符合条件,肯定过不了核查关。如果购房人不符合条件骗购,首先不能通过网签;即便通过了网签,最后不能办房产证。已经掏钱买了房,最后没有房产证,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需要购房人自己承担。如果骗购,将来会体现在个人信用记录上,这对今后的个人生活可能造成影响。

  此外,开发商或中介机构如果违规,则将可能受到暂停预售许可或网签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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