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十五条今起实施 外地人购房须连续纳税五年(3)

2011年02月17日 09:07

  已有住房将“认房不认贷”

  ■ 释疑

  昨日,就新政涉及的限购细节问题,记者采访了北京市房协副秘书长陈志以及市住建委相关人士。

  限购界定点为网签时间

  问:限购执行的分水岭是什么时间?是签订购房合同的时间,还是办理网签、房屋登记的时间?

  答:陈志表示,执行的分界点会按网签时间来确定。每晚12点,网签申报会截止。在今天零点之前网签的,将按照旧政策执行。如果是今天零点之后的,将按新限购政策执行。

  已有住房将“认房不认贷”

  问:已有住房如何界定?是认房还是认贷?

  答:陈志表示,“京十五条”中,对于房产的界定用的字眼是“拥有”,这代表着对于已有住房的认定,采用的将是认定该家庭目前名下实际拥有的房产,即“认房”。

  已有房产卖掉仍可新购房

  问:列入了限购的家庭,把现有住房卖掉,可否再买房?

  答:陈志说,按照新规,是按照家庭目前实际拥有的房产来认定的。如果已将房产出售,不在该家庭名下了,就可再新购房。这也照顾到了部分改善型需求的家庭。

  商业房产不计入已有住房

  问:已购商业或“商改住”,算不算已有住房?

  答:陈志表示,此次政策只是针对住宅,与商业无关,因此已有的商业房产,不计算为已有住房。对于“商改住”,如果是住宅的房产证,则认定为已有住房。

  外地人的外地房产不计入

  问:外地人如果在外地已有住房,是否会被限购?

  答:陈志表示,此次限购措施中,针对的还是在京拥有的住房,如果符合条件的外地人在北京没有住房,就可以新购买一套。

  外地户籍成员在京房产计入

  问:如果丈夫是外地户籍、妻子是北京户籍,但两人尚未登记在一个户口本上,那么丈夫已有的房产会不会计入家庭房产?

  答:陈志说,在新购房审核中,需要提交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即使户口本上未登记,但身份证条形码中肯定会显示婚姻状况,所以丈夫已有房产将被计入家庭房产中。

  夫妻一人京籍视为京籍家庭

  问:一个家庭如何界定?

  答:陈志表示,还将延续去年“京十二条”的规定,即一对夫妻带一个未成年的孩子。

  问:丈夫和妻子一个人是北京户籍,一个人是外地户籍,如何认定家庭户籍?

  答: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居民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户籍的,视为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社保、纳税证明只需一种

  问:社保和纳税证明都需要提交吗?

  答:陈志表示,限购政策中用的是“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的表述,因此社保和纳税证明,只要有一样就行。

  问:新政策表述上是“连续5年”,中间是不是不能断?

  答:陈志表示,必须是连续5年的社保或纳税证明,如果不连续是不能购房的。如果曾经因为换工作,中间落下一段的话,个税可以去税务部门办理补缴。

  问:外地户籍家庭需要的纳税和社保证明,如何提交?

  答:陈志表示,社保不需要购房者提交相关证明,核查系统通过购房人的身份证号,就可以在人力社保部门自动查询到其社保缴纳情况。个人所得税方面,需要购房者在税务部门开具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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