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试点清理方案能否征求民意
有关部门表示要清理小产权房,终于让这个久拖不决的问题明朗化了。采取试点清理的方式,相信也会得到舆论认可,因为小产权房成因复杂,牵扯面广,必须要谨慎操作,先行试点,只有在试点的基础上制定统一治理方案,才可能实现法律与民意的平衡。
但是,在笔者看来,即使是试点方案也应该问问民意,而不能是政府部门单方面行动。如果试点方案不问民意就实施,不但试点清理小产权房的效果会打折扣,而且还有可能让本来就复杂的问题更加复杂化、扩大化。有关部门目前只是表示,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小产权房”不得确权发证,不受法律保护。但究竟如何进行清理,公众云里雾里。因此,正在研究中的试点城市名单和试点方案成稿后,首先应该征求民意而不是立即操作。
从现有法律来看,小产权房的确是“非法产品”,不受法律保护,但我们要看到,小产权房已经不是一个简单的法律问题了,而是一个与体制、机制有着密切关系的政治、经济、民生问题。不能只从法律上来审视小产权房问题,也不能直接用法律之剑搞“一刀切”。
据悉,全国小产权房面积将近60亿平方米,有的城市小产权房所占比例将近一半。这就提醒我们,设计小产权房清理方案时,征求民意是不可缺少的环节。笔者以为,即使是试点,也会触及部分人的利益,试点人群的利益同样需要考虑,理应公开试点方案,给予每个人表达意见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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