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土资房告字(2012)105号
经青岛市人民政府批准,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相关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用途土地面积(m2)规划指标要求 规划建筑
面积(m2)出让年限(年)竞买保证金(万元)拍卖起叫价 (楼面地价) (元/平方米)容积率建筑密度 绿地率1-C0154#苗岭路以北、秦岭路以西 商务金融 9998.64.0 35% 20% 39994.4 40 4405 5507
楼面地价是指单位建筑面积的土地价格,土地出让价款总额为成交楼面地价与规划建筑面积的乘积。本次拍卖出让价款总额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竞得人应依据相关政策规定另行缴纳有关税费。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限制或《出让须知》约定禁止参加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
有意竞买者可于2012年6月4日至2012年6月19日(节假日除外),到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崂山国土资源分局(青岛市梅岭东路29号)319室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有意竞买者可于2012年6月11日至2012年6月18日 (9:00-16:30)(节假日除外),到青岛市梅岭东路29号319室向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崂山国土资源分局提交书面申请,提交申请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18日16时30分。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18日16时(以财政部门开具票据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出让人将在2012年6月19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2年6月20日10:00在青岛市梅岭东路29号310室举办。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出让人将于2012年6月8日9时30分组织申请人对拟出让地块进行现场踏勘。集合地点:青岛市梅岭东路29号一楼大厅(申请人也可自行踏勘现场)。
(二)本次拍卖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出让人将按规定在《青岛日报》、青岛房地资源网和中国土地市场网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