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高、停车难,业主与物业纠纷不断,连日来,本网聚焦烟台小区停车收费乱象,引发网民及物价等部门高度重视。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这种收费模式确实不合理,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市物价部门即将出台新版小区停车收费管理办法,同时,建立没有建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
新规:停车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市物价局收费管理科科长周天佐告诉记者,已经出台的《山东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对小区停车费、车位费等作了明确的界定。小区车位租赁费、停车服务费、看管费不是一回事儿,业主在小区内道路上停车,应当交纳车位场地使用费,所收费用属全体业主共有。
烟台制定的新版收费标准,也是在省规定框架内,规定车位租赁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收费标准由承租人与建设单位在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内约定。“目前,征求意见稿正在报政府审批”,周科长介绍,“新版收费标准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停车收费要实行政府指导价”。
“政府指导价会根据物业对业主提供的服务内容,规定一个最高价,这样,物业或开发商就不能再漫天要价”,市价格举报管理中心副主任彭绍孔解释说,“如果收费超出了政府指导最高限价,那么物价部门就可以依据相关规定,依法查处物业或开发商的违法行为。”
显而易见的是,实行政府指导价,规定具体收费标准由承租人与建设单位在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内约定,要比目前各小区五花八门的收费标准更加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