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三论楼市:巩固房地产调控成果要强化问责机制

2012年07月07日 08:50
来源:新华房产

    一论:调控决心未改 方向不变

    2012年已过半程,房地产市场持续数月的回暖,正悄然消化着本轮房地产调控已经取得的显著效果。与此同时,在投资压力和财税压力之下,不少地方政府“微调”房产调控政策的举动频频出现。在“稳增长”的大背景下,抑制松动调控的冲动,巩固调控已经取得的成果,不仅需要再次坚定调控的决心、严格调控的政策,更需要再次明确房产调控的问责机制,自上而下统一认识,将房产调控行之有效地坚持下去。

  自2011年1月开始的本轮房地产调控,之所以被舆论称为史上“最严”的调控,不仅是因为它直接出台了限购、限贷等针对性极强的调控措施,同样因为其从一开始就要求各地方量化调控目标,同时建立调控的问责机制。

在2011年3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要求:建立健全考核问责机制。对稳定房价、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不力,从而影响社会发展和稳定的地方,要追究责任。

    二论:对房价变化不可掉以轻心

    日前,中国指数研究院发布6月百城房价数据。数据显示,2012年6月,全国100个城市(新建)住宅平均价格为8688元/平方米,环比5月上涨0.05%,结束自2011年9月以来的连续9个月环比下跌态势。在楼市成交连续数月大幅回暖之后,房价回稳微涨数据的出现再次引发了人们对房价的担心。

    不过,就在百城房价数据公布的同时,另一家市场研究机构链家地产市场研究部发布了6月涨价项目的成交情况报告,根据他们对2011年10月以来入市项目的监测,9个价格上浮的项目中,8个成交量均在6月大幅下挫,下挫比例在30%至80%之间。而4个降价项目成交量均出现环比增长。

    涨价项目和降价项目在6月份的不同表现再次从一个侧面表明,在目前的市场情况下,“以价换量”依然是保持销量的主要方式,大幅度的价格上涨难以成为市场的主流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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