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关于湖南、湖北将成为房产税试点的传言与否认,再次引起了业内外的广泛关注。
事情起源于8月20日,国土资源部官方网站发布消息,称“国家税务总局相关人士”透露,湖南、湖北两个最新试点区域的房产税改革征收细则正在制订中,房产税扩容范围包括个人已购的第二套存量房,征收的税率不会太高。但这一消息在当天下午就被国土资源部网站撤下。随后,国家税务总局、湖南地税局、湖北地税局纷纷出面否认传闻。
在房产税试点的问题上,这样的桥段已经不是第一次上演。就在年初的两会期间,北京将在年内开征房产税的传闻与辟谣同样上演过。而在已经成为试点的重庆,在开征之前的2010年上半年,也曾经数次上演这样戏剧性的一幕。
而外界在这些多次上演的房产税“罗生门”中,却似乎总是很投入,每次也总是难掩失望之情。对于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的城市,对其迟迟没有成为试点而失望。对于已经成为试点的重庆、上海,又对其开征后并没有起到平抑房价的作用而失望。之所以失望,是因为外界总是把房产税看成了平抑房价的利器,似乎只要能祭出此剑,便能天下无贼。
而税务方面的专家,从一开始就告诉我们,开征房产税的本意,并不是为了调控房价。2003年一开始探讨物业税(即现在说的房产税)出台的主要目的,是从完善规范我国的税收体系出发的,是为了给地方政府打开一个长久而稳定收入来源,取代地方政府对于土地财政的依赖。
目前中国的税制格局,在销售方面征收的税的比重是第一位的,所得税征收是第二位的,在财产税的征收是第三位的。按照正常的逻辑,不可能新出台一个税种,在这个领域内,立刻能在征收的比重中占重头。之所以做不到,是因为中国的税制格局在短期内是很难改变的。
住建部官员最近表示,征收房产税能调节居民收入和财富分配,也能健全地方税体系,同时有利于资源有效利用,引导住房合理消费。谈话中并没有提到平抑房价的作用。
在房地产业内,也有一种担心的声音,在地方土地财政没有改变、楼市供求关系没有改变的情况下,如果大幅增加持有税,可能会转嫁到业主头上,从而进一步抬高房价。
因此,房产税从一开始就不是调控房价的利器,也不会成为拯救楼市的救命稻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