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省、市两级药品检验机构对全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进行了药品质量监督抽验,并于25日对外公布了今年4-6月抽检的不合格药品情况。我市两家医院被检出不合格药品。
4-6月,全省完成药品评价抽验1023批,其中检验结果不符合标准规定3批,符合标准规定1020批;完成药品监督抽验1179批,其中合格1169批,不合格10批。
记者看到,在莒南县人民医院被抽检的头孢呋辛酯胶囊(海南日中天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生产批次为20151102),发现装量差异而不合格。同时,在沂水县人民医院被抽检的白芷(由安徽友信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生产批次为20150301),发现总灰分项目而不合格。
对本次公告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药品和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经根据《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组织查处。
免责声明:凡本站注明 “来自:XXX(非家在临沂网)”的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系本站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信息传递,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内容、版权以及其它问题的,请联系本站新闻中心,邮箱:40536911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