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憾:新规对老小区作用不大
目前烟台小区停车收费标准执行的2004年版本,虽然新规定比之前版本更加合理,“但是,新规对老小区作用却不大。”彭绍孔副主任解释说。
原因何在?彭主任说,根据省《山东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二十八条规定,“本办法实施前已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尚未到期的,物业服务及其收费标准等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合同到期后按本办法规定执行。”
这也就意味着,已经购买车位、与物业签订车位租赁合同的,还得按照原合同执行。
“目前,烟台市各小区停车位买卖合同中,其实是一种长期租赁合同,一般与房产证期限相同,多为70年,有的只有65年,如果已经买了车位,或者已经签订租赁合同,只能按照之前的约定价格执行。”
因此,新规定执行后,停车收费标准将会发生最大改变、让业主停车受益的,主要还是新小区。不管怎样,新版的烟台小区停车收费标准还是值得期待。